投资者都希望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节税,其实也是这样。由于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经营模式不同,投资者承担的税负有显著差异:
红利模式
2018年6月,王与另外两位朋友共同出资成立有限公司A,经过一年的生产经营,盈利1000万元,三人各协商分红100万元。
对于每人100万元的奖金,所涉及的税务分析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企业向个人分红时,应代扣代缴个人分红收入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00 * 20%=20万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为税后利润。股息100万元对应的企业所得税为:
企业所得税=[100(1-25%)]25%=33.33万元
由于公司属于投资者,100万元分红涉及的税收为53.33万元(2033.33万元),最终承担者属于投资者。即分红100万元,个人投资者需要承担53.33万元的税费。
兴趣模型
2018年6月,张与另外两位朋友共同出资成立有限公司B,经过一年的生产经营,盈利1000万元。年初,三家股东分别向公司借款,利率未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同时,借款符合交易独立的原则,三家股东公司各获得100万元的利息。
对于每人100万元人民币的利息,所涉及的税务分析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拥有债权的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企业向个人借款时,应在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个人贷款利息收入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00 * 20%=20万元
(2)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号规定,自然人提供贷款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和利息收入为基础,增值税税率为3%。 #p#分页标题#e#
增值税(不含附加费)=100(13%)* 3%=29100元
(3)国税函[2009] 777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抵扣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税[2008]121号)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条件计算。
本案利率不超过金融同期企业同类贷款利率,贷款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因此公司支付的利息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允许税前扣除。即公司支付的100万元利息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100 25%=25万元
由于公司属于投资者,100万元利息涉及的税收为=202.91-25=-20900元,投资者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不到0,即100万元利息,因此个人投资者无需承担税收,同时存在减税效应。
换一种方式,可以节税,这就是税收筹划的魅力所在,不同的方式节税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免费注册公司,全程代办,一站式服务
200人专业团队,1天出执照,7天办结
上百位资深专家顾问一对一服务
资料不外泄安全保密
© 2021 上海公司注册_嘉定公司注销_税务代理_壹阁财务版权所有 上海毫米seo 版权所有:上海公司注册_上海注册公司_财务代理_壹阁财税 备案号:沪ICP备090888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