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形式审查是怎样的,审查什么?
所属栏目:
注册商标
阅读量:
131
发布日期:2021-04-17
商标形式审查,审查以下内容:
1、申请人资格审查;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
商标在提交申请之后,会经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审查环节。
1、形式审查后果
(1)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2)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条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
(3)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超过补正期限的,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2、实质审查后果
(1)商标局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或与他人在先注册或先申请的商标容易构成混淆的,驳回申请,下发《驳回通知书》,告知驳回理由。
(2)商标局对于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做出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无人提出异议的、被异议但不成立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3)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虽有不符合规定之处,但可以修正的则发给《商标审查意见书》,限定修正时间。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作修正或修改后仍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驳回申请,下发《驳回通知书》。